纪检监察室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局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决定的执行情况, 对所在部门的行政人员实行《行政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管理检查本单位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
行政监察对象违反纪律的案件,并在权限范围内提出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和意见;受理所在部门党员及 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协助局党组抓好本单位的
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开展党风党纪和遵守国家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并开展行风和抓好 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调查研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党风党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工
作意见和建议;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科技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事项和任 务。
|
|
秘书科职责
负责机关政务、人事、工资和后勤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的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新闻发布、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联系协调工作。
|
|
综合计划科职责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全市年度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研究科技资源配制和科技人才资源等相关政策;承办全市重大科研攻关项目、计划的申报;组织对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估、监管、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
|
工业科技科职责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科技发展计划;负责火炬计划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申报和监管;负责科技创新工程;指导、制定、实施各类科技园区、科技项目的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的初审推荐、年度审核工作以及成果认定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相关工作;负责相关工业科技的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
|
|
农业科技科职责
负责全市农业科技计划、发展和规划工作;组织农业新技术项目引进、开发及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实施星火密集区的建设和示范基地的建设;负责星火计划、科普计划等计划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科普、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农业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相关农业科技的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
|
|
| |